咨询电话 021-36322735
中文版  ENGLISH  
今天是
     ◇  
 
 
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特点进行纳税筹划之典型案例
 

   上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总是业务出身,一直对财务不够重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利用简单粗算的方法很难了解公司财务情况。郑总通过对同行的了解观察及比较,感觉公司的纳税偏高许多,但是公司的账务处理情况又没有发生任何大的问题。

     鼎迈会计师事务所受郑总委托,对上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税收筹划。鼎迈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经过对郑总公司的详细了解,发现客户的问题出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定性上面,以下是具体内容:

     增值税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因这两种情况差别很大,为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高于一般纳税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并非如此。众所周知,税务筹划的目的是减少税负支出,以降低现金流出量。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在短时间内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必然要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簿、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负减轻而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则宁可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除受企业会计成本的影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也并不总高于一般纳税人。

     郑总公司,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使用17%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45.9万元,(300×17%300×17%×10%)。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那么,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和14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使用3%增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分别缴纳增值税4.8万元(160×3%)和4.2万元(140×3%)。可见,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36.9万元。

 

返回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08号景鸿大厦9楼H座
联系方式:021-36322735
传真:021-36322735-817
邮箱:wuwx@dm-cpa.net 网址:www.dm-cpa.net
邮政编码:200235工作时间:9:30-18:00
沪ICP备17044995号-1